“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大討論,主動出臺服務保障企業復工復產的實施意見,結合“四進”攻堅行動,走進企業、項目現場進行實地調研,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0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牢固樹立“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不斷增強服務改革攻堅的檢察自覺,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積極跟進服務“9+3”改革攻堅行動,綜合發揮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職能,全力助推營造優質高效的法治營商環境。
依法嚴懲刑事犯罪。充分發揮批捕起訴職能,嚴厲打擊危害企業家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刑事犯罪,切實增強企業家的安全感和獲得感。對重點區域、重點領域的犯罪實施精準打擊,依法懲治非法經營、合同詐騙以及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等擾亂市場秩序犯罪。強化產權司法保護,從嚴懲處侵犯企業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秘密、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刑事犯罪,從快批捕3起假冒“三奇”口罩注冊商標案,涉案金額逾億元。被告人姚某某等人在未取得“CISCO”“HP”“華為”等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的情況下,生產、銷售上述假冒注冊商標商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予以嚴懲,案件入選全國檢察機關保護知識產權典型案例。
持續強化訴訟監督。堅持客觀公正立場,強化對涉企業及企業家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切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聚焦企業破產、民間借貸、勞動爭議、保險理賠等領域,深化落實深層次監督要求,推動完善虛假訴訟聯合防范、發現和制裁機制,提出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23件,全面加強對企業的司法保護。促進解決涉民營企業“執行難”問題,嚴厲打擊拖欠民營企業債務的“老賴”犯罪,辦理涉企執行監督案件15件。
注重改進方式方法。建立“涉企案件綠色通道”,加大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依法處置涉案財物,慎用強制措施,最大程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負面影響。對于民營企業、民營企業重要人員涉經濟犯罪案件,切實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沒有繼續羈押必要的依法及時變更強制措施。辦理的丁某某串通投標案,通過自行補充偵查,綜合考慮企業負責人認罪認罰、依法納稅、資信良好,公司業務涉及多個較大民生工程、關系上百名職工就業等因素,依法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避免“案子辦了、企業垮了”。
全力打好掃黑除惡“收官戰”。繼續依法嚴打黑惡犯罪,共批準逮捕3件10人、提起公訴11件64人,檢察環節實現積案、線索雙清零。成功辦理張守志涉嫌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劉志偉等27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等一批重要案件,主犯張守志、劉志偉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十九年。深挖徹查涉黑涉惡犯罪背后的“關系網”“保護傘”,同步推進“打財斷血”,并結合辦案提出堵漏建制、規范管理的檢察建議8件,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積極參與打擊逃廢金融債務專項行動,加強金融領域犯罪管控,嚴厲懲處金融詐騙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違法發放貸款等犯罪58人,同時注重把司法辦案、追贓挽損、維護穩定結合起來,促進優化全市金融生態環境。落實好最高檢“三號檢察建議”和省檢察院相關檢察建議,加強與公安、銀行等部門在案件線索移交、提前介入等方面的銜接配合,依法辦理洗錢犯罪案件3件3人,著力阻斷金融風險傳導蔓延。
切實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扎實推進涉民營企業刑事訴訟“掛案”及刑事申訴積案專項清理工作,排查出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審查起訴、長期擱置的涉民營企業案件66件,目前已經清理完畢,真正幫助企業甩掉包袱、輕裝上陣。積極開展“加強行政檢察監督,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專項活動,瞄準嚴重損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強化調查核實和釋法說理,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16件,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政和。
主動加強同地方黨委、人大、政府、法院的日常溝通聯系,依托在工商聯設立的派駐檢察工作站,助推解決民營企業遇到的法律風險和法律問題。聯合市委統戰部、市工商聯舉辦“服務‘六穩’‘六! 護航民企發展”檢察開放日暨黨外人士座談會,聚焦痛點、難點和堵點,與民營企業家和黨外人士互吐心聲、共話發展。積極暢通檢企聯系渠道,打造12309檢察服務中心、視頻接訪系統、新媒體平臺等全方位、多層次的企業訴求表達體系,為企業健康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結合司法辦案提出有針對性的檢察建議,幫助企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規范管理,力爭達到“辦理一案、惠及一方、警示一片”的最佳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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