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和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省司法廳《山東省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現就日照市 2025年人民監督員換屆選任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民監督員的選任條件
(一)選任資格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3.身體健康;
4.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應在日照市行政區域內、年滿23周歲中國公民;
5.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二)下列人員不參加人民監督員選任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
2.監察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在職工作人員;
3.人民陪審員;
4.其他因工作原因不宜參加人民監督員選任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監督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或被仲裁委員會除名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6.存在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正的。
因在選任、履職過程中違法違規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監督員資格的,不得再次擔任人民監督員。
人民監督員連續任職已滿兩屆的,不得再擔任人民監督員。人民監督員不得同時擔任兩個以上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
二、人民監督員的職責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規定》,對市人民檢察院及縣級人民檢察院的承辦案件、執法活動以及其他方面的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選任程序
(一)報名
符合條件的公民可以向區縣司法局自薦報名。區縣司法局可以商請有關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推薦人員參加人民監督員選任。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成為人民監督員候選人。
報名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29日。
報名時登錄日照市司法局網站(http://sfj.rizhao.gov.cn/),在通知公告欄《日照市司法局關于第三屆人民監督員選任的公告》下載并填寫《日照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報名表》三份。
在經常居住地的區縣司法局提交以下材料:學歷證書、戶口本、身份證、所獲表彰獎勵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三份,《日照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報名表》三份,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照4張。各區縣司法局報名地址、聯系人及電話附后。
所有報名人員需同步掃描二維碼進行網上填報。
(二)考察。區縣司法局會同同級檢察機關采取到所在單位、社區實地走訪了解、聽取群眾代表和基層組織意見、組織面談等多種形式進行考察,確定人民監督員推薦人選。
市司法局會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區縣推薦人民監督員人選,確定市級人民監督員擬任人選。
(三)公示。在市司法局門戶網站將擬任人選名單向社會 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人民監督員選任條件的,取消其擬任資格。
(四)公布名單。公示結束后,對沒有發現不符合人民監督員選任條件的擬任人員,由市司法局作出選任決定,并在日照市司法行政門戶網站公布人民監督員名單。
四、報名地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東港區司法局:(地址:東港區昭陽路27號一樓107室;聯系人:解世珍;聯系電話:0633-8110148);
嵐山區司法局:(地址:嵐山區嵐山中路35號521室;聯系人:胡偉;聯系電話:0633-2612578);
莒縣司法局:(地址:莒縣北壇路178號疾控中心樓1111室;聯系人:王淑貞;聯系電話:0633-6226336);
五蓮縣司法局:(地址:五蓮縣富強路103號一樓109室;聯系人:馮方琴;聯系電話:0633-7678893)。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山東省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執行。
本公告由日照市司法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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