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由莒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史某某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在莒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為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莒縣檢察院聯合莒縣紀委監委,組織30余名青年干警旁聽學習,并邀請人民監督員近距離觀摩庭審,對檢察官出庭行為規范、文書質量、舉證答辯等進行全程監督。
庭審過程中,公訴人緊緊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層層分析、靈活示證,結合案件的事實認定、量刑情節及社會影響等發表了公訴意見,還原了被告人在利益誘惑面前突破底線,最終走向犯罪深淵的過程。被告人史某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并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表示深刻懺悔。
在庭審結束后的庭審評議會上,人民監督員陳海濤對公訴人庭審表現與庭審整體效果給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本次庭審,檢察官庭前準備充分、舉證論證邏輯清晰、釋法說理效果良好,展現了國家公訴人的專業素養和良好形象。
人民監督員董興武表示,作為村干部,通過參加本次活動,“零距離”感受檢察官出庭公訴,在履行人民監督員監督職責的同時,也接受了一場深刻的警示教育,公訴意見將天理、國法、人情融為一體,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彰顯了司法的力度與溫度。
莒縣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孫開金結合案例以案釋法、以案明紀,要求全體青年干警牢記初心使命,樹牢正確權力觀,堅持為民用權、公正用權、依法用權、廉潔用權,時刻緊繃法治之弦、廉政之弦。
青年干警們紛紛表示,將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始終保持對黨紀國法的敬畏之心,切實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能,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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