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對未成年人全面、特殊、專業的司法保護,督促并監督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切實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及遭受犯罪侵害,10月18日,莒縣檢察院聯合縣民政局會簽文件、成立工作站,并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召開座談會,推動形成共識、實踐創新,在探索完善監護干預工作的生動實踐中積累更多“莒縣經驗”,積極助力該項工作在全市推進。
市檢察院、市民政局相關業務部門到場指導,莒縣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婦聯、團委、教體局、鄉鎮黨委以及燈塔兒童志愿服務中心等相關單位組織的分管負責同志、具體負責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聽證員、人民監督員參加活動。莒縣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盧丙偉主持活動。
活動中,莒縣檢察院與莒縣民政局會簽了《關于未成年人監護資格考察工作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檢察機關、民政部門與鄉鎮黨委參會代表共同為未成年人監護監督工作站揭牌。
《辦法》規定,檢察機關、民政部門應積極履職,指導、支持、幫助和監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審慎辦理監護資格撤銷案件。《辦法》還進一步明確了監督考察工作的依據、原則、內容、期限,繼續監護意愿與評估,慎用情形等問題,進一步完善制度機制、規范工作流程。
“建議檢察機關會同民政、婦聯、社工組織等盡快組建考察小組,共同開展監督考察工作。”
“可以利用制發督促監護令等形式,對監護人進行家庭教育指導,更好督促其履行監護職責。”
“考察措施要具體詳細,具有可操作性,切實達到監督效果。”
座談交流過程中,參會人員就充分履行各自職能,凝聚工作合力保障《辦法》順利實施達成共識,并針對工作中的問題、難點展開討論,提出具體可行的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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