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意見》,切實加強行政檢察與行政執法監督銜接,11月4日上午,日照經開區檢察院與區應急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成立“行政執法監督與協作辦公室”,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工作機制,切實構建起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協作配合、相互促進的新格局。
揭牌儀式前,經開區檢察院與區應急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簽署了《“行政執法+檢察監督”銜接機制協議書》。雙方將按照“引導不主導、指導不指揮、參與不干預、糾正與防范并行、監督與支持并重”的原則,依托“行政執法監督與協作辦公室”這個新平臺,圍繞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聯動機制、行政爭議化解聯動機制等九項機制開展深度監督與協作。
古茂林副主任在講話中指出,建立“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工作機制,是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內在要求,是健全綜合行政執法監管體系,推進實現行政執法、檢察監督雙贏的具體措施,經開區檢察院與應急執法局要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建立工作銜接體制,加強有效配合,逐步完善“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工作體系,形成工作合力。
葛敏檢察長表示,一直以來,經開區檢察院、區應急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行政執法規范性監督及公益訴訟等方面都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合作,雙方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執法司法規范化建設得到持續增強,執法司法公信力有了顯著提升。經開區檢察院將切實把雙贏多贏共贏理念貫穿到辦案全過程,真正用好協作機制和辦公室這個平臺,努力將“行政執法+檢察監督”銜接機制打造成為加快法治經開區建設的又一張“金名片”。
面對新發展階段、新發展格局,建立“行檢共治”協作模式,是雙方在加強行政檢察與行政執法銜接工作中的又一次全新探索,有助于構建完善協同高效、行為規范、監督有效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為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的法治環境、推動經開區高質量發展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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