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嵐山區檢察院檢察官和值班律師一同前往虎山鎮某村,上門辦理一起涉嫌盜竊案件。
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犯罪嫌疑人張某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履行完法律文書審批程序后,檢察官聽取了辦案民警、村委會主任等相關人員意見,當場公開宣告了不起訴決定,彰顯了法律溫情。
經審查查明,2021年8月21日深夜,張某駕駛電動三輪車到轄區內某工地處,盜竊盤扣支架等物品一宗,價值人民幣共計4852元。8月23日,張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官了解到張某夫妻倆均患有疾病,確系因為家庭生活困難、一時貪念導致了犯罪行為的發生。目前,被盜物品已全部返還,張某具有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依法可認定為犯罪情節輕微,遂檢察機關決定對張某不起訴。
宣告程序完成后,張某表示將認真悔改,切實吸取教訓,并對檢察機關人性化的辦案方式表示感謝。
近年來,嵐山區檢察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積極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堅持“向前一步、解決問題”,能動履職,對辦案中遇到的特殊對象主動“上門辦案”“上門宣告”,將人文關懷貫徹到司法辦案的每個環節,以便民利民的工作措施提升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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