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年了,感謝黨和政府,感謝檢察院不僅還我們公道,還給我們救助……”12月16日,從檢察官手中接過2.4萬元的司法救助金后,66歲的莫某某、焦某某夫婦百感交集。
29年前的一起故意傷害案中,莫某某的妻子焦某某和未成年兒子被酒后的孫某某打傷,焦某某顱腦損傷構成重傷。案發后,犯罪嫌疑人孫某某外逃29年,窮困潦倒后,于2021年4月投案自首,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但被害人遭受傷痛多年,因未得到賠償,家庭生活十分艱難。在日照市人民檢察院的指導支持下,五蓮縣人民檢察院經過嚴格審查,依法為焦某某、莫某某申請了國家司法救助。
此次和焦某某、莫某某一起獲得司法救助的,還有9名被害人及其家屬,其中包括5名未成年被害人。
12月16日上午,在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的指導下,五蓮縣檢察院在12309檢察服務大廳舉行國家司法救助金集中發放儀式,為11名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屬集中發放司法救助金共計12.5萬元。其中,對焦某某等3名年事已高,且住所偏遠的救助對象,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和五蓮縣檢察院第三檢察部主動入戶了解關心被救助人的生活情況,向被救助人和當地村委宣傳國家司法救助政策,并發放司法救助金,用檢察關懷彰顯司法溫情,把黨和國家的溫暖送到群眾心里頭。
司法救助一頭牽著百姓疾苦,一頭系著司法關愛,不僅是對因案致貧家庭給予的物質救助,更是一種心靈上的撫慰。近年來,檢察機關堅持把貫徹落實國家司法救助政策作為推動公正司法的重要手段,積極主動開展司法救助工作,對符合條件的依法及時給予救助,以實際行動為生活困難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親屬紓困、解憂、暖心,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司法溫度,充分體現司法人文關懷。
下一步,檢察機關將不斷轉變司法理念,樹牢為民初心,做深做實司法救助工作,不斷擴大救助覆蓋面,充分發揮好司法救助力量,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理念,傳遞司法溫情,彰顯民生關懷,真正把司法救助工作落實到人民群眾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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