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明天一定準時參加!現在正好是全國政法系統教育整頓時期,我們檢察院兩次開門納諫。此次到校園作報告,正是落實代表意見的好途徑,也是推進最高檢近期部署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專項行動的一項舉措。”
4月29日,嵐山區實驗中學校長牟文君來到嵐山區檢察院,邀請谷振國檢察長作為法治副校長,參加其學校的家委會會議并給家長做法治報告。
4月30日,谷振國檢察長按時參加嵐山區實驗中學的第三屆家委會第四次會議。會前該校就擬定的《嵐山區實驗中學教育懲戒規則暫行辦法》詳細征求了他的意見。會上通過了該辦法,谷振國檢察長作為法治副校長被聘為申訴委員會委員。
隨后,谷振國檢察長以《家校共育 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陽》為題,為60余名家長及學生代表帶來一場別開生面的法治報告。
他圍繞新修訂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以及即將于6月1日實施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從刑事責任年齡下調、家庭保護規定、未成年人父母職責、家校合作機制等方面,結合真實典型的案例進行分析,指出家庭法治教育在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和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護能力等方面的意義,并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深入淺出地闡明了家庭法治教育缺失的嚴重后果。
“家長是最需要培訓卻基本沒培訓的職業。”谷振國檢察長還結合自身在教育女兒過程中的心得,從教育引導孩子樹立遠大理想目標,與孩子輕松愉快交流,用心鼓勵孩子三方面暢談自己的育兒體會。他強調,家長是孩子最親的人,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必須重視孩子的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同時要自覺學法守法,榜樣示范、言傳身教,正面引導孩子,做孩子心中的“超級英雄”。
“……孩子/原諒我的一切過錯吧/因為那些都不是我的初衷和心愿/在我痛苦的胸膛中始終跳動著一顆愛你的心/為了你為了你的未來我必須學習改變和成長/今后我要用行動來讓你知道我是多么地愛你……”最后,未檢干警許傳峰現場飽滿熱情地朗誦了著名教育專家董進宇的詩《原諒》。在笑聲與掌聲中,結束了這場精彩的法治報告。
近年來,嵐山區人民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深化檢校共建,實現法治副校長院領導全覆蓋。檢察長帶頭履行法治副校長職責,積極開展法治教育和犯罪預防工作,加大法治宣傳教育力度,幫助廣大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有效促進法治校園、安全校園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