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法聯動共赴“山海之約”
跨區域協作守護蔚藍海洋
初光照耀,山海相依。6月7日,日照市檢察機關會同青島海事法院、嵐山區海洋發展局等多家單位,在嵐山海域共同開展公益訴訟生態補償放流活動,并召開海洋司法保護協作座談會,簽訂《關于構建海洋生態司法保護協作機制的若干意見》,推進建立跨區域海洋生態保護協作機制。
青島海事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歐陽明程,市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付欣剛,嵐山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趙西法,嵐山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肖秀云,嵐山區海洋發展局黨組書記、局長韋秀國出席活動。
2021年,宋某等3人使用禁用漁具,在黃海海域非法捕撈野生黃蜆4萬余公斤,對海洋生物底棲環境和漁業資源造成雙重嚴重破壞,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日照市人民檢察院向青島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宋某等人承擔海洋漁業資源生態損害賠償費或采取增殖放流形式修復受損害的漁業資源。青島海事法院最終出具調解書,宋某等人表示愿意積極履行增殖放流修復義務。
本次公益訴訟生態補償放流系宋某等人主動履行相關調解書確定的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修復義務,6月7日上午9時,在相關單位協助下,1546余萬尾各類魚、蝦、蟹苗放流入海,為浩瀚海洋增添了新的活力。
增殖放流結束后,全體人員前往嵐山區多島海檉柳公園內實地調研了檢法共建的藍色碳匯實踐基地。建設藍色碳匯實踐基地是檢法兩院服務雙碳目標,探索替代性修復的一次有益嘗試,在實踐基地內,將探索通過種植公益林等各種替代性修復方式,確保受損生態環境資源得到有效修復。
隨后,市院與青島海事法院召開海洋自然與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座談會。雙方交流了近年來檢察機關海洋保護領域公益訴訟工作開展情況、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審判工作情況,會簽了《關于構建海洋生態司法保護協作機制的若干意見》。
意見指出,法檢雙方將在建立“藍色碳匯”實踐基地、開展聯動協作配合、構建協作會商機制、完善生態損害賠償制度與公益訴訟銜接機制、完善跨區域協作機制、實施海洋碳匯實踐行動、積極構建全媒體、立體化宣傳機制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協作配合,為推動跨區域海洋生態保護提供司法保障。
近年來,日照市檢察機關積極打造“益照山!惫嬖V訟品牌,推動生態環境修復、人居環境改善、社會綜合治理三位一體。兩級檢察機關一體化推進生態修復檢察實踐,加強與審判機關、行政機關協作配合,在日照沿海海域從北至南打造生態司法保護屏障,以高質效的檢察履職,服務保障經略海洋建設。(文、圖:第五檢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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