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在日照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上,日照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韓敏就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工作情況向人大常委會作專題報告。
韓敏檢察長圍繞全市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工作開展情況、主要做法、創新舉措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改進措施、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內容進行了詳細匯報。審議中,市人大常委會對全市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工作開展情況給予了高度評價。
韓敏檢察長指出,2018年10月,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正式確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以來,在市委和省檢察院的堅強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下,在紀委監委、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機關的支持配合下,全市檢察機關不斷更新司法理念,履行法定職責,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結案件6893件8028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我市依法全面實施、規范有序推進。
近年來,全市檢察機關不斷強化主導責任,強化質量意識,強化大局觀念,強化協作配合與監督制約,堅持“可用盡用”,堅持罪名適用“無禁區”;積極構建“認罪認罰+涉民營企業平等保護”、“認罪認罰+生態修復”、“認罪認罰+幫教”一體化辦案機制;嚴格把握法定證明標準,依法用好起訴裁量權,充分運用確定刑量刑建議,更好保障雙方當事人權利;自覺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監督,強化與相關執法司法機關協作配合,強化內部監督制約,著力推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全方位、法治化、高質量、規范化運行。
下一步,市檢察院將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常委會審議意見,持續強化政治責任,持續發揮積極作用,持續提升規范化水平,持續完善協作機制,推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刑事訴訟全流程、各環節得到更好適用、全面落實,助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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