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1日,對于嵐山區的張倩(均為化名)、莒縣的李玉、五蓮的余華和開發區的張麗母女來說是一個難忘的日子。這一天,日照市人民檢察院舉行全市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金發放儀式,為他們發放國家司法救助金。“感謝黨和政府,感謝政法委和檢察院,給我們娘倆活下去的勇氣……”張麗在儀式上熱淚盈眶,激動地說道。
今年,市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部門在辦案過程中,發現了一批刑事案件被害人符合國家司法救助的案件,并為他們啟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序,幫助其提出司法救助申請。經核查審批,今天舉行儀式,為上述4個家庭6名被害人發放救助金15萬元。
據了解,國家司法救助是日照市人民檢察院依據《日照市關于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實施辦法(試行)》對刑事被害人因遭受侵害造成經濟困難而又無法獲得經濟賠償,由國家一次性給予的輔助性、應急性生活救助金。
儀式上,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尹興東表示,司法救助政策是國家關心關愛困難群眾的一項好政策,是黨和政府送給人民群眾的溫暖,這次發放的司法救助金不是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被救助的都是刑事犯罪案件受害的至親,大部分是沒有生活能力的老人和孩子,尹興東叮囑被救助人要充分利用好發放的救助金,讓老人老有所依,讓心靈受到傷害的孩子健康成長,早日成才。
此次發放儀式,還邀請了市委政法委有關領導、6名被救助人和親屬及所在地村干部代表等參與,共同見證救助金的發放。被救助人表達了對檢察機關衷心的感謝,并向檢察機關贈送了寫有“困難之時伸援手,司法救助解民憂”的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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