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庭審駕馭能力強,應變靈活。公訴意見書進一步細化了警示教育部分,充分闡釋了非法買賣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危害和保護野生動物的重大意義,使庭審觀摩有了法治宣傳的社會效果。”近日,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檢察長葛敏在庭審觀摩評議會上表示。
9月12日,該院對一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組織開展庭審觀摩評議,人大代表、群眾代表、檢察人員60余人參與旁聽。
2014年至2020年,被告人王某多次從被告人何某等人處非法收購穿山甲鱗片、蛤蚧等野生動物制品,并出售給被告人王某某等人,被告人王某某再將非法購買的穿山甲鱗片出售給范某。案發后,公安機關從范某等人處依法扣押穿山甲鱗片(含部分粉末制品)8000余克、羚羊角1個、蛤蚧10對。經鑒定,上述野生動物制品均系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瀕危野生動物制品,價值人民幣68萬余元。
庭審中,公訴人針對三名被告人犯罪的關聯性進行重點訊問,為合議庭明確了被告人參與實施犯罪的事實,也確保旁聽人員能全面了解案情。舉證環節,公訴人針對三名被告人之間上下游買賣關系的特點,根據證據的不同種類依次舉證,充分還原案件事實。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重點說明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據,有力揭露犯罪事實并進行了法庭警示教育。“我知道錯了,希望得到法律的從寬處理。”三名被告人當庭認罪悔罪。該案將擇期宣判。
庭審結束后,案件公訴人及檢察機關業務骨干一起召開庭審觀摩評議會。“公訴人庭前準備充分,舉證邏輯清晰,答辯有理有據。對照我自己,在提高辦案質效上,還得加把勁兒啊。”該院第一檢察部青年干警李儒楠發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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