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辦實事,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的重要內容,也是檢察辦案一直以來的著力點。
記者采訪了解到,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八檢察廳日前以開展主題教育為契機,深入推進“千案展示、百案評析、十案示范”活動,向公眾推介展示了包括山東省日照市嵐山區檢察院督促履行農用地復墾監管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在內的三起生態環境領域公益訴訟優秀案件。這三起案件,均是檢察機關在“為民辦實事 破解老大難”公益訴訟質量提升年專項活動開展期間辦理的“骨頭案”。
“檢察機關要自覺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穿到各項工作之中,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把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高質效辦理黨委政府高度關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生態環境領域公益訴訟案件,持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以實際行動踐行主題教育總體要求。”6月2日,經過對相關優秀案件的深入了解和評析,全國人大代表、蒙牛集團研發創新部研發總監史玉東對做好新時代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寄予更高期待。
緊盯耕地紅線,守住百畝“口糧田”
耕地是糧食生產的命根子。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嚴防死守18億畝耕地紅線,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山東省日照市嵐山區檢察院督促履行農用地復墾監管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便是一起涉耕地保護案件。
記者采訪了解到,2016年,為了籌建國家“五縱五橫”大項目——青連鐵路建設項目,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將該市嵐山區碑廓鎮付家官莊村的100余畝土地用作青連鐵路項目的取土場,并與相關單位簽訂了《臨時使用土地合同》,要求其取土結束后兩年內恢復土地原樣。然而,合約期滿,相關單位并未對涉案土地進行修復,土地被一物流公司租用,用以堆放木材。
嵐山區檢察院發現案件線索后,于2021年4月19日立案調查。根據調查結果,該院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及時對非法占用農用地的行為進行查處,并督促土地復墾義務人恢復土地原狀;如土地復墾義務人不復墾,或者復墾驗收中經整改仍不合格的,由該部門依法代為組織復墾。
2021年7月19日,嵐山區檢察院跟進調查發現,涉案現場的違法占用土地情形仍然存在,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持續處于受侵害狀態。10月19日,該院依法向嵐山區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訴訟過程中,該行政主管部門積極督促復墾義務人開展土地復墾工作,最終被損毀的涉案農用地全部復墾完畢。
2022年5月11日,嵐山區檢察院對涉案土地復墾效果進行公開聽證。考慮到受損的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已得到修復,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的目的已經達到。5月16日,嵐山區檢察院就該案向嵐山區法院撤回起訴。
“行政公益訴訟本質是助力依法行政,共同維護人民根本利益。”史玉東代表分析認為,根據公益損害實際情況,嵐山區檢察院依法及時提起訴訟,體現出為維護公共利益當訴則訴的履職擔當。同時,在受損社會公共利益已得到有效恢復的情況下,適時撤訴,而不是為了訴而訴、機械司法,體現了檢察機關把訴前實現維護公益目的作為最佳司法狀態的理念。
案件辦理過程中的一個環節引起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加良的注意,即在撤回起訴前,辦案檢察院召開了聽證會。“以公開可信的方式將聽證員的外部判斷和檢察機關的內部判斷有機結合,對撤回起訴進行從嚴把握,讓人民群眾感受到行政公益訴訟的辦案過程清晰透明、辦案結果實實在在。”
“本案從立案、調查核實、發出檢察建議到起訴、開庭、聽證、撤回起訴,嵐山區檢察院注重流程的完整性、環節的規范性、結果的合法性,以實際行動表明檢察機關在行政公益訴訟中可以且能夠發揮好主導作用。”劉加良補充道。
跨區劃綜合治理,共護“千噸萬人”鄉鎮級水源地
八尺江是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母親河邕江的最大支流,流域面積廣,其和上游三大水庫共跨3個地級市、5個縣區區劃,對當地區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水生態文明建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2020年11月,南寧市良慶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中發現八尺江(庫)流域內“千噸萬人”鄉鎮級水源地水質受污染的線索。
良慶區檢察院迅速對八尺江(庫)流域生態環境受污染線索進行初查。調查顯示,八尺江(庫)流域存在水葫蘆過度繁殖、沿岸養殖廢水和生活污水違法排放、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存在違法垂釣等公益損害情形。
2021年3月24日,良慶區檢察院對上述案件線索正式立案,并邀請負有監管職能的行政單位召開磋商座談會。同年4月6日,良慶區檢察院分別向相關單位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職,加強協同共治。
投入專項費用用于清理水葫蘆;開展“清網行動”清理河道垃圾及廢棄漁具;整治流域沿岸違法排放養殖廢水和生活污水行為……檢察建議發出后,相關行政單位協作配合,共同開展八尺江(庫)全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治理效果。
記者采訪了解到,在八尺江(庫)流域生態環境行政公益訴訟案辦理過程中,辦案組充分借鑒最高檢“萬峰湖專案”經驗,堅持訴源治理理念,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和南寧市檢察院的指導下,充分發揮辦案一體化機制作用,探索跨區域協作辦案模式,推動“三市五地”檢察院簽訂《廣西八尺江(庫)流域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協作機制》,實現對八尺江(庫)的跨區劃全流域綜合治理,有效保障了流域沿岸十多萬居民飲水安全。
南寧市良慶區農業農村局有關負責人認為,檢察機關辦理行政公益訴訟依托司法手段,既可以解決行政機關行政執法的難點與堵點,促進依法行政,又可以及時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為群眾解決急難愁盼之事,實現了雙贏多贏共贏。
“上述案件的辦案模式體現了公益訴訟檢察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具有獨特的制度價值。”廣西民族大學法學院院長蔣慧認為,案件的辦理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的協作,建立多層級、多部門、專門性的跨區劃領導協調機制,加強檢察機關內部之間辦案協作,突破行政區劃限制,彌補了行政機關行政執法中“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以及“九龍治水”等治理短板,將生態檢察一體化的制度優勢轉化為生態治理的效能提升。
建立協同工作機制,綜合整治黑臭水體
位于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官埠橋鎮的濱湖港,也稱濱湖港渠道,為斧頭湖流域中淦河三級支流。
2021年7月至8月,咸寧市檢察院在對2018年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所涉問題線索整改情況開展跟蹤監督時發現,濱湖港中下游某農貿市場段至濱湖泵站段的水體呈黑色,大量垃圾漂浮于水面。與濱湖港相通的匯水溝內水體亦呈灰黑色,溝渠內漂浮著大量生活垃圾和綠藻。
咸寧市檢察院迅速整合精干力量成立“濱湖港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專案組。專案組協同鄉鎮河長辦勘查了濱湖港匯水范圍內相關水域,詳細聽取了河道周邊村民意見,并走訪了水利、國土、生態環境等部門。同時,辦案組利用無人機等設備,全面掌握了河道周邊環境現狀,做好訴前取證固證工作。
經調查核實,因城鎮雨污管網不完善,向濱湖港排放的城鎮生活污水、農村生活污水和農業面源污水是造成濱湖港水污染產生的主要原因。后經調查,檢察機關認定相關兩家行政單位作為職責部門,對濱湖港黑臭水體治理未能履職盡責。2021年8月,咸寧市檢察院分別向兩家單位發出檢察建議。
據了解,檢察建議發出后,咸寧市縣兩級檢察院先后四次受被監督行政單位邀請,對相關整改情況進行實地查驗,共商整治責任與措施。同時,以本案的辦理為藍本,檢察機關積極與咸寧市河湖長制辦公室研究完善協作體系,深入開展“河湖長+檢察長”協同工作。目前,濱湖港黑臭水體問題的整治已取得顯著成效。
“黑臭水體治理是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面對老百姓強烈的呼聲,檢察機關必須要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咸寧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曾毅表示,雖然本案取得階段性治理成效,但黑臭水體治理是一項容易反彈的系統工程,生態濾池項目還未正式驗收通過,檢察官將久久為功、持續跟進監督,助推流域治理真正實現長治久清,還老百姓一片碧水藍天。
案件線索來源于環保督察及“回頭看”所涉問題清單,反映出檢察機關履職的積極性和案件線索的可靠性;
市區兩級檢察機關共同組成的公益訴訟專案組,展現出上下級聯動辦案的整體優勢;
檢察機關分別向相關兩家單位發出檢察建議,實現了對黑臭水體的多部門綜合整治、聯動整治;
檢察機關與市河湖長制辦公室聯合簽署《“河湖長+檢察長”協同工作機制實施意見》,以一案帶動系列問題的集中處理和長期跟蹤,為日后監督工作的開展創造了依據條件……
作為最高檢第八檢察廳“千案展示、百案評析、十案示范”活動的參與者,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副教授、中國政法大學檢察基礎理論研究基地執行副主任胡思博從多個角度總結點評了湖北省咸寧市檢察院督促整治濱湖港黑臭水體行政公益訴訟案帶來的辦案啟示。
“新時代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公益訴訟工作任重而道遠。”胡思博表示,檢察機關應深刻把握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拓寬深化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的辦案領域、延伸公益訴訟觸角,完善檢察機關調查核實的方式方法等具體程序設計,通過扎扎實實的辦案成效不斷推動公益訴訟制度完善。
“希望檢察機關持續探索‘科技+檢察’辦案模式,充分發揮技術優勢,提升公益訴訟案件辦案質效。”史玉東特別指出,公益訴訟案件多發在“田間地頭”,檢察機關持續推進普法“下鄉”活動,采取傳統黑板報、廣播與新媒體相融合的普法方式,在提高村民守法意識的同時,也號召大家積極、主動參與到守護公共利益工作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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