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副校長不僅僅是法治課老師,更對法治校園建設有著監(jiān)督管理職責,尤其是在督促落實‘一號檢察建議’、教職工入職查詢、強制報告制度、維護校園安全等方面,要真正發(fā)揮好副校長職責……”近日,在山東省日照市實驗中學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法治教育、安全管理”專題會議上,日照市東港區(qū)檢察院檢察長谷振國以法治副校長身份列席,并現(xiàn)場領學《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工作規(guī)定》《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
在結合工作實際對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的六項職責和履職內容進行解讀時,谷振國表示,法治副校長履職內容已由過去側重普法向指導學校開展法治教育、安全管理等全方位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轉變,不僅要關注法治教育,還應全面融入學校法治建設,推動教育法治進程,為學校各項工作開展提供法律支撐,護航孩子們的健康安全、成長成才。”
為進一步了解掌握青少年法治知識學習情況,谷振國還走進課堂與學生面對面調研交流,他以“灋”字為切入點,為同學們講解了法的起源、檢察機關職能及常見涉及青少年的法律知識,并針對同學們感興趣的法律問題一起進行交流討論,為他們耐心答疑解惑,幫助同學們在內心深埋法治精神的種子。
“此次法治副校長履職列席學校理論學習中心組會議活動,既是繼續(xù)深化開展‘練強基本功,做實基礎事’活動的生動實踐,也是東港區(qū)檢察院‘東檢心禾·法潤校園’工程的具體舉措。法治副校長全面履職深入調研,不僅在形式上豐富了‘法治進校園’的內容,也進一步深化了‘法治進校園’的實效,有效促進檢校雙方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形成合力,共同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該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部門負責人薛建萍介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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