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監獄還是看守所,每一堵高墻內,都有人在監督守護著高墻內的正義,他們就是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官。9月16日,記者走進日照市人民檢察院駐市看守所檢察室。 正在值班的是日照市人民檢察院副處級檢察員、駐看守所檢察室主任孫鋒和老檢察官鄭培亮。孫鋒曾任市檢察院偵查監督處處長,有著豐富的辦案經驗;現年57歲的鄭培亮駐守在這個崗位上已經有14年之久,對看守所了如指掌。上班伊始,倆人在辦公室正忙著了解當天關押人員情況,并回放昨晚的監控錄像。 市看守所就是他們的辦公場所。市檢察院派駐市看守所檢察室共有三人,每個工作日及所有節假日都會有兩名檢察官堅守崗位。他們的職責之一,便是對看守所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 打開刑事執行檢察信息系統,輸入個人賬號,進入系統。 數據顯示,目前共關押493人,其中未成年人4名,9月15日新收押2名。隨便點擊一個在押人員,被羈押原因及之前違法犯罪情況一目了然。刑事執行檢察信息系統與看守所信息系統對接。每一個進出人員,都會有詳細記錄。 了解在押人員尤其是新進人員情況后,孫鋒又打開了監控錄像,查看每一個監室及重要場所,并回放昨晚監控錄像。監控探頭一天24小時無死角實時進行,在押人員和看管民警的一舉一動都一清二楚。 “穿黃色馬甲的是重刑犯,綠色馬甲表示身體不好;這個女子因家暴殺死了丈夫,孩子正無人照料,檢察院剛給送去了5000元救助金;夜間每個監室必須有人值夜,監控室24小時必須有民警值守;民警對在押人員不得有體罰暴力行為……”,孫鋒滔滔不絕地介紹著。 保障在押人員的安全,監督民警執法,維護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是駐所檢察官的責任。 走出辦公室,記者隨同檢察官走進看守所監區。 在未成年人關押室。見到有人走近,4名男孩不約而同地抬起頭,懵懂的觀望。與他們關押在一起的,還有幾名成年男子。 孫鋒說,按規定,未成年人需要單獨關押,但規定同時要求,夜晚睡覺必須有人值夜。很多意外事故都是夜間發生的,考慮到在押未成年人少沒人值夜,他們與看守所商量,便找了幾個素質較高、表現較好的輕刑犯一起。 每一項政策的執行總得考慮實際情況,檢察官需要在不違法的情況下靈活變通。 一邊巡視,檢察官一邊不斷地與在押人員交流。為系統解答在押人員的法律問題,駐所檢察室特地梳理了“常見犯罪追訴量刑標準”和刑事訴訟羈押期限一覽表,附加司法解釋,讓在押人員明白自己的罪行及羈押期限。 一在押人員因為交通肇事被關押,律師和家屬向檢察官提交了變更強制措施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也是駐所檢察官的職責,如果認為沒有羈押必要,可建議辦案單位變更強制措施。孫鋒說,這名肇事者已經主動賠償,單位也出具材料請求予以取保候審,所以他們正在做相關審查工作,準備向辦案單位提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意見。 如果碰到對在押人員超期羈押或者有“久押不決”現象,檢察官也有責任監督糾正,或者催促法院等相關部門加快辦案進度。 在監區內,設有一間單獨的檢察官談話教育室。老檢察官鄭培亮找到新收押人員,熟練地掏出記錄本,開始了談話。 “與監室人員相處怎樣,有沒有打架或者合不來的?民警有無打罵、索賄行為……” 我國司法在設置上有著良好的監督制約體制。公、檢、法三家獨立行使職權,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約。監督,則是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職責。 如果發現有不當行為,該怎么辦? 孫鋒介紹說,輕的只需口頭糾正,改正就好;口頭糾正不改或者嚴重違法的則需要出具糾正違法通知書,糾正違法通知書除了送達看守所外,還要同時送達日照市公安局、山東省公安廳監管總隊和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如今,最高人民檢察院正提議將檢察院出具的“糾正違法通知書”同時報送人大、政法委。由此,監督的分量將越來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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