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鑫,嵐山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科長。他立足于檢察職能,勇于辦理大案、要案,疑難復雜案件,辦理大要案比重和案件數量均創新高。2017年以來,王福鑫同志受理審查起訴案件91件157人。
在辦理案件過程,注重履行審判監督職能,提請抗訴的交通肇事、包庇案已獲改判;
辦理了一批有影響有震動的公訴案件,包括嵐山區檢察院建院以來辦理的難度最大的職務犯罪案件。
辦理的日照某公司騙取貸款、承兌匯票,隱匿會計憑證、窩藏案也是在當地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辦理了九人利用微信開設賭場案是新型的疑難復雜案件。通過辦理案件,依法打擊各類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王福鑫同志在承擔審查起訴這一主業之外,對法治宣傳等工作也十分重視,2017年王福鑫同志撰寫的《這算不上高額工資!》、《夫唱婦隨的“油耗子”》、《“幸運28”給我帶來的不是幸運!》等稿件被《檢察日報》、正義網等國家級媒體采用和轉發,承擔的老年人公益維權服務示范站申報工作獲得成功。
在帶頭辦理大要案的同時,還主持公訴科的管理工作,嵐山區檢察院特別注重公訴隊伍建設,積極參加各種培訓活動,主動承辦全市公訴人業務競賽,通過刑檢部門“樸素法語”微信群,加強對新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學習,加強對疑難復雜案件的討論,提高年輕干警的業務素質,多次召開案件觀摩庭,強化以審判為中心意識,提升公訴干警庭審水平。
一年來,嵐山區院沒有出現錯訴,錯不訴案件;嵐山區院公訴科還勇于適應司法改革要求,探索公訴辦案新模式,2017年7月份以來,根據司法改革精神,進一步優化辦案模式,以五名員額檢察官為核心,成立五個辦案組,除個別案件外,所有案件均通過系統自動分案。通過改革,所有案件均在法定審查起訴期限內辦結,大大提高了公訴效率。
王福鑫同志始終嚴格要求自己,嚴格規范自己的行為,做到廉潔自律,嚴格執法,秉公辦案,從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蝕的堅固防線;在工作生活中帶頭講大局,講團結,講奉獻,爭先創優,傳遞正能量。除了做好本職工作,作為科長,還協助領導從廉潔自律、規范司法、業務提升等方面,高標準、嚴要求管理好公訴隊伍。
近年來全科干警均未發生以權謀私、辦“關系案”、“人情案”等違紀違法現象,嵐山區檢察院公訴干警逐漸成為一支對黨忠誠、業務素質過硬、能吃苦、樂于奉獻的司法隊伍。
王福鑫同志立足檢察職能,認真履職,勇于擔當,銳意進取,不斷提升公訴工作業績和水平,推動公訴工作實現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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