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薄薄的案卷背后,記錄著一對母女的悲涼和無奈。卷宗的主人公是一對患有神經性纖維瘤的母女,身患重病又慘遭至親遺棄。近日,孩子的父親張狀因犯遺棄罪被莒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張狀與被害人莊霞于2004年10月19日登記結婚,2005年8月9日生育女孩小雨。2010年9月2日,厄運降臨,莊霞經青島大學醫學院附屬醫院診斷,患有神經性纖維瘤病,需要手術治療,令莊霞及其家人萬萬沒有想到的是,術后第二天,作為丈夫的張狀不去照顧術后的妻子,竟然偷偷溜走。莊霞術后出院,張狀非但不照顧,反而不讓其回家,無奈之下,莊霞家人將莊霞接到娘家養病。莊霞和女兒長期居住在娘家,常年臥床,生活不能自理,期間莊霞兩次到北京住院治療,張狀都不曾露面。
屋漏偏逢連夜雨。2015年9月,女兒小雨被診斷患有右眼白內障,顱內占位性病變、考慮神經纖維瘤病II型,孩子才10歲,盡管家中已欠債累累,但還是咬牙為女兒小雨在北京同仁醫院手術治療。莊霞和女兒在生病住院期間,母女二人多么盼望張狀來看看她們,多么希望能有個強有力的靠山,但是,作為丈夫、父親的被告人張狀就像從世界上消失了一般,杳無音信。
數不清流了多少眼淚,記不起下了多少次狠心,在無數次的希望又失望之后,莊霞拿起了法律的武器,委托家人到公安局控告張狀。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將案件移送到莒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根據法律規定,被告人張狀的行為構成遺棄罪,莒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作出上述判決。本案的庭審,既是法律的審判,也是一場道德的審判。
承辦人剛看到案卷時,考慮的是冷冰冰的法律條文,是犯罪嫌疑人是否構成遺棄罪。當承辦人來到莊霞的娘家,看到是沒有院墻的家、露著天的屋頂、泥濘的院子,看到的是躺在床上不能動、不能說的莊霞,看到的是因病輟學在家的小女孩,看到的是莊霞母親愁苦的面孔,承辦人的心猶如一把揉皺的紙,五味雜陳,有對犯罪嫌疑人拋棄妻女行為的鄙夷,有對莊霞母女的同情,有對疾病肆虐的無奈……
在2016年4月,莒縣檢察院對莊霞母女開展了司法救助,為母女申請救助金4萬元,7月4日,被告人張狀因遺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此,承辦人的心里才算熨平了一些。
庭審開始前,當莊霞被家人用擔架抬到法庭的時候,法官、公訴人和旁聽人員深受震動,站在被告席上的張狀滿面赧然,因為他也知道,自己的行為就算撇開法律,也已經突破了一個人的道德底線。公訴人在想,張狀作為一個丈夫,一名父親,他對妻子的愛情,對女兒的親情,當他站在被告席的這一刻,在他如石頭般冷硬的心中到底還有多少?這次庭審中,被告人張狀受到了雙重審判----法律的、道德的。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和親人是我們每個人溫暖的港灣,親人間的遺棄行為往往給家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危險,為輿論所不齒,被周圍的人所看輕,情節嚴重的,甚至構成犯罪。法律確實對家庭成員的行為做出了一些規范,比如遺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家庭成員等,但在家庭倫理中,除了親情、愛情以外,約束我們的似乎更多的是道德層面的要求。家庭成員之間,應當互為依靠,互相關心照顧,敢于擔當自己的責任,不管是富貴還是貧窮。ㄒ陨先宋锞鶠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