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6日山東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成品油儲運車間在倒罐作業過程中發生泄露爆燃事故,在時隔不久之后的2015年8月21日天津濱海新區也發生了爆炸事故,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故中爆炸力最大的是第二次爆炸,其爆炸力相當于21噸TNT,等同于46枚戰斧式導彈爆炸的威力,而石大科技爆炸事故中第三次爆炸的6號罐的爆炸力相當于143噸TNT,等同于313枚戰斧式導彈爆炸的威力,這個數據的推算不禁讓人膽戰心驚,整個罐區共有12個球罐,如果事故沒有得到及時救援,其帶來的后果和損失將是不可估量的,此次事故在救援過程中造成2名消防隊員受輕傷,直接經濟損失2812萬元。
山東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停產之后,成品油儲運車間311罐區依然在使用,因企業罐體年檢需要進行倒罐作業,相關責任人違規采取注水倒罐置換的方法,且在切水過程中無人現場值守,致使液化石油氣在水排完后從排水口泄出,泄露過程中因產生火花引起爆炸。由于廠區儀表風停用,進入現場打開根部手閥、緊急切斷和注水線氣動閥等重要安全防范措施均無法正常使用,導致爆炸事故后果擴大。
回顧整個爆炸事故發生的整個過程,辦案人員發現在很多環節都可以避免這次災難的發生,事故的發生絕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個別人的責任。企業自上而下反映出來的思想懈怠、安全意識淡漠、監督管理缺失,最終導致了此次事故的發生。我們不該慶幸此次事故發生地距離我們那么遠,而是應該舉一反三,看看我們日常生產和生活中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早發現、早排除,保證安全生產無盲區、無盲點、無空檔、無縫隙,讓安全的意識扎根在每個人的心窩上,落實在日常管理中,任何時候不能放松安全生產這根弦。
“后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后人而復哀后人也。”隨著日照港口經濟的發展,日照嵐山將成為“江北最大的危險化學品集散基地”,“7•16”山東石大科技著火爆炸事故給我們的警示遠遠大于事故本身,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不是司法制裁的終極目的,從過往災難中學習經驗教訓,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才是我們希望看到的。
畢竟,生命終究無法承受冒險和僥幸。(嵐山區檢察院 肖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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